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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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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火灾简述

1 民用建筑电气火灾简述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的设备及相应的辅助系统组成的电能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的统一整体。现代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包括供配电系统(以下简称强电)和电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弱电)。强电工程的处理对象是能源(电力),其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大、功率大、频率低,一般电压等级1KV及以上的电压即为高压,常用低压分为:单相电,俗称照明电,220V;三相电:俗称动力电,380V。弱电工程的处理对象主要是信息,即信息的传送和控制,其特点是电压低、电流小、功率小、频率高,弱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在36V以下。一般来说,弱电工程包括电视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保安工程、影像工程等和为上述工程服务的综合布线工程。

  电能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故障,容易引起火灾,据我国消防部门的统计,因电气事故引起的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一半。按火灾分类,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属于E类火灾,《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50140-2005)3.1.2条条文解释:“E类(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仍旧带电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扑灭。对于那些仅有常规照明线路和普通照明灯具而且并无上述电气设备的普通建筑场所,可不按E类火灾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民用建筑电气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箱、柜和控制箱、控制台等,主体结构一般都是金属构架及金属外壳,电线电缆是强、弱电电气用房内引起火灾的主要物质。塑料开关及配件、电路板等,主体多为塑料制品,这些也是电气房间内可燃的物质。

  产生电气火灾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种:

  (1)电气线路或设备过热。引起电气线路和设备过热主要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铁芯发热、散热不良。

  (2)电火花和电弧。电火花大体包括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两类,电弧则是一种气体放电现象,是电流通过某些绝缘介质(例如空气)所产生的瞬间火花。一般电火花和电弧的温度都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可高达3000~6000℃,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

  (3)感应电、雷电。雷击等过电压的作用,电气设备的绝缘可能遭到击穿。由于雷电流变化梯度很大,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磁场,使得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这种电流可能向周围物体放电,如附近有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和爆炸。

 2 民用建筑电气的火灾特点

  民用建筑强、弱电系统一般为长期连续不间断运行,电气火灾呈如下的特点。

  (1)火灾隐患隐蔽性强。民用建筑电中的各类强、弱电系统的电线电缆,通常在电缆沟、吊顶、设备柜体、桥架内和线管内等处隐蔽敷设,且长期持续运行,电线电缆火灾隐患的隐蔽性强,火灾初期往往不易发现,等到报警系统动作时,已经形成明火并快速蔓延。

  (2)火灾传播速度快、危害大。电气用房内电线电缆集中,一旦着火,可迅速点燃周围的可燃物,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大。塑料材质起火时除产生热和烟外,也释放出腐蚀性气体和有毒气体,而烟尘导电的随机性可能引起电路故障,导致运动部件的磨损,若沉积在储存介质如磁盘、磁带上时,可能会产生错误信息。

  (3)带电火灾扑救困难。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为了防止触电事故,一般都在切断电源后才进行扑救。电源切断后,扑救方法与一般火灾扑救相同。有时在危急的情况下,如等待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扑救,就会有使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或者断电后会严重影响生产,这时为了取得扑救的主动权,扑救就需要在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若没有采用合适的灭火剂和正确的扑救方式,会使扑救人员触电和损坏设备。另外发电机、油开关等电气设备充有可燃油品,灭火的同时要注意防止油沿地面流动而引起的火灾蔓延。